关于举办安徽省第三届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展览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有关工艺美术企业、个人:
根据《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省政府233号省长令)和省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精神,按照省经信委、省文化厅、省人社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作为安徽省第三届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展主办单位的函(皖经信消费函〔2013〕816号文)的要求,为展示形象、扩大宣传、开拓市场、促进销售,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定于今年9月举办安徽省第三届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展览。展览期间同时进行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三)协办单位
安徽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安徽省企业联合会
安徽省轻工协会
安徽省工艺美术协会
香港国际华人书画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13年9月26日至29日。
9月26日布展(8:00-18:00);9月27日-29日展览(8:30-16:30)(9月27日上午9:30开幕式)。
参展单位于9月26日报到(8:00-18:00)。
展览地点:安徽国际会展中心A馆。
三、参展产品范围(12大类)
1、文房四宝类:泾县宣笔、临泉临潭毛笔、淮北留香阁毛笔、绩溪徽墨、黄山徽墨、旌德徽墨、泾县宣纸、黄山澄心堂纸、岳西桑皮纸、潜山桑皮纸、巢湖粉蜡笺、歙砚、宿州乐石砚、淮南紫金砚、寿县紫金、萧县紫石砚。
2、工艺雕刻类:蚌埠玉雕、滁州玉雕、天长玉雕、巢湖玉雕、徽州三雕(木雕、砖雕、石雕)、黄山竹雕、黄山根雕、合肥木雕、灵璧石雕、繁昌石雕、六安石雕、绩溪石雕、固镇石雕、蚌埠微雕。
3、艺术陶瓷类:界首陶瓷、阜阳黑陶、淮北黑陶、宁国紫砂陶、祁门陶瓷、庐江陶瓷、含山陶瓷、太湖瓷器、淮南寿州窑陶瓷、合肥瓷板画、蚌埠瓷刻、淮南瓷板画。
4、刺绣和染织类:池州刺绣、蚌埠刺绣、合肥挑花、望江挑花、合肥蓝印花布。
5、抽纱花边和编织类:巢湖抽纱、铜陵抽纱、涡阳花边、淮北手工编织、合肥手工地毯。
6、工艺玻璃类:滁州玻璃器皿、天长玻璃雕刻、芜湖水晶画、蚌埠水晶玻璃画。
7、编结工艺类:合肥徽绣、池州织绣、舒城舒席、徽州竹编、霍邱柳编、阜南柳编、滁州草编、青阳竹编、金寨竹编、霍山竹编、广德竹编、叶集笋壳编。
8、漆器工艺类:黄山漆器、合肥漆器、金寨漆器、旌德漆画。
9、工艺家具类:黄山古典家具、宣城硬木家具、桐城微型家具、安庆微型家具、巢湖富煌家具。
10、金属工艺和首饰类:芜湖铁画、安庆帝雅铜工艺品、铜陵铜工艺品、桐城铸胎掐丝珐琅器、九华山佛教工艺品、蚌埠金银首饰、巢湖珍珠首饰。
11、工艺画类:马鞍山丝绵画、当涂布贴画、安庆雪木画、安庆通草画、铜陵影雕画、芜湖麦秸画、巢湖麦秸画、巢湖牛角画、巢湖贝雕画、合肥烙画、安庆烙画、马鞍山手指玻璃反画、蚌埠珍珠画、无为珍珠画、巢湖树雕画、凤阳凤画、灵璧钟馗画、南陵铁木画。
12、其他工艺美术类:涡阳泥塑、全椒布绒玩具、休宁木偶玩具、无为纱灯、池州摊戏面具、休宁万安罗盘、青阳折扇、霍山真丝扇、广德工艺扇、肥西羽毛扇、阜阳剪纸、亳州剪纸、宿州剪纸、六安剪纸、淮南剪纸、蚌埠剪纸等。
四、参展对象和产品要求
(一)参展对象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全国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生产制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参展产品要求
突出传承与创新一体化产品,突出有品牌的精品,突出近年以来新开发制作的产品。
每个参展单位和个人参展产品不少于5件,多者不限,
参展的产品要有实物、图片、制作人及产品简介。参展产品相关宣传资料可自行制作,用于布展。
部分参展产品采取现场制作、现场演示。
五、组织方式
(一)参展单位、个人按通知要求及展品体积需要申报展位面积参展(每个标准展位为3×3=9m2)。
(二)提倡有优势特色产品的企业,组织主展台或特装展位参展。
禁止将展位转租、分租他人。如出现此情况者将展位收回。
(三)展览期间做好产品销售工作。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凡参展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现场销售产品,并请做好销售统计,及时上报销售数据。
(四)开展产品拍卖工作。在展馆内或其他指定场所设立拍卖场,凡国家和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参展产品和本届展览评出的一等奖入围的产品,在本单位和个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拍卖,所得收入全部归产品所有权人。
六、参展费用
展览场地费、标准展位搭建费、楣板费及宣传广告等费用由促进会支付。省外参展每个标准展位贰仟元(2000元),提供一个楣板、一张洽谈桌、两把座椅及展位灯光。各单位参展人员食宿、交通及运输费自理。
特装展台场地18平起;展台可以由企业搭建或者委托豪诺威会展公司搭建,搭建费用由企业支付。
七、产品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期间同时开展评奖活动,设立产品奖一、二、三等奖项。省外另定。
每个单位(个人)申报评奖产品不超过3件。
对参加产品评审的单位(个人),收取评审费300元,用于证书、奖杯制作等项开支。(注:转账、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评审费及姓名。)
获奖产品将作为今后推荐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评选省工艺美术大师、名人的重要依据。
八、参展、参评产品报送要求
请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填写评奖产品申报评审表,务必于8月25日前报送省促进会,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会员单位、会员个人,各企业单位、个人高度重视,积极参展、参评。有关具体事项请与促进会联系。
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18919609980
电话:地 址:合肥市庐江路60号306室 邮编:230001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附件:1. 参展申请表
2. 评奖产品申报表
3、省经信委、省文化厅、省人社厅《关于同意作为安徽省第三届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展主办单位的函》
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作为安徽省第三届传统工艺美术产品展主办单位的复函》
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香 港 国 际 华 人 书 画 家 协 会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