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届《电子商务杯》书画大赛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美丽乡村建设,河北涉县电子商务中心将传统书画艺术与农村电商发展相结合,让更多的人了解农村,支持农村,特举办全国首届《电子商务杯》书画大赛。
一、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美术报社、中国书画家协会、翰林书画院河北省分院。
承办单位:河北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涉县文联、涉县美术家协会、涉县书画家协会、太行画院、涉县博艺书画院。
二、征稿具体要求
1、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一定书画造诣的书法家、美术家。不厚名人,不薄新人,尊重人才,尊重艺术。
2、作品内容:
围绕美丽乡村选材,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继承传统、创造经典。
3、作品要求
作品尺幅统一要求不大于6尺整张,一律采用竖式,无需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草书、篆书需附释文)。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字清晰书写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电话、详细通讯地址。来稿一律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外包装注明‘’电子商务杯全国书画大赛‘’字样。
4、来稿不退回,组委会有收藏、编辑出版的所有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此约定。
三、评审及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并且合理的原则,为广大的艺术家做实质性的事情,特邀请有关画家组列评审团进行评审。
大赛设金奖2名,奖金8000/人,(其中书法1名、绘画1名)、银奖4名,奖金3000/人,(其中书法2名、绘画2名)、铜奖10名,奖金800/人(其中书法5名、绘画5名)、优秀奖30名,纪念品一份(其中书法15名、绘画15名)。同时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并邀请获奖人员参加游览国家5A级景区娲皇宫、129师旧址。(所有参展作品可在人民美术报上陆续登载)
四、征稿时间:
本启示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7月31日止,以寄出邮戳为准,8月初进行评选。
五、本届大赛免收评审费,通联费。
六、获奖作品将于8月16日在河北省涉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展出。
七、 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河北省涉县龙山大街566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南八楼822房间
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邮编:056400
收件人:曹所的 王桥香
电话: